女子遭老板性侵后被公司开除,工伤认定后仍坚持维权
据了解,这名女子化名丽丽(40岁),是国内某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的营销总监,在汽车行业打拼已有17年之久。去年9月22日,为了争取客户对公司新生产线的认可,丽丽特地提前从天津飞到杭州,并选择了一家环境清雅的日料餐厅进行商务宴请。然而,在宴请过程中,她的老板王某不断劝酒,导致丽丽喝醉。等她再次醒来时,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,旁边是只穿着内裤的王某。这一幕让丽丽至今难以忘怀,她吓得赶紧下床,发现自己的衣服全在地上,当时她就哭了。
事发后,丽丽曾找到王某对质,试图拼凑还原出自己喝醉后发生的事情。然而,王某强硬且不思悔改的态度让丽丽失望透顶。在经历了内心的挣扎和痛苦后,丽丽决定报警,为自己讨回公道。
维权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。丽丽不仅要面对强大的资方和复杂的法律程序,还要应对来自公司和社会的各种压力。2024年4月2日,浙江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判决,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丽丽经济损失3000元。尽管法律为丽丽讨回了公道,但公司却并未因此事对丽丽表示任何歉意或支持。相反,在王某被判刑后不久,丽丽就被公司以“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”为由开除了。
被开除后的丽丽并未放弃维权。她认为,自己在履行工作职务时遭受了侵害,应该被认定为工伤。在经历了一系列繁琐的程序后,丽丽终于于2024年12月3日收到了人社局出具的《认定工伤决定书》。认定书中表明,丽丽受到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符合工伤认定范围,予以认定为工伤。
然而,这份工伤认定并未给丽丽带来太多的安慰。公司在得知丽丽获得工伤认定后,虽然联系到她并给她确定了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,但丽丽并不认可这种处理方式。她认为,自己在承受这么大的屈辱后还被公司这样对待是不公平的。因此,她决定提起劳动仲裁,继续为自己讨回公道。
在维权的过程中,丽丽看到了职场的残酷。为了“公司的利益”,许多以前的同事和领导都选择站在了她的对立面。一位资方股东甚至曾给丽丽发来消息要其以公司利益为重。这让丽丽感到无比的失望和寒心。她意识到,在职场中,个人的权益往往会被公司利益所牺牲。
尽管如此,丽丽并没有因此放弃。她认为,自己的遭遇并不是个例,而是职场性侵问题的一个缩影。她希望通过自己的维权行动,能够引起更多人对职场性侵问题的关注和重视。同时,她也希望能够帮助有类似经历的姐妹们走出困境,为她们提供支持和帮助。
丽丽的遭遇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呼吁。人们纷纷表示,职场性侵问题不容忽视,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,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保护和支持。同时,也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惩罚力度,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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